為貫徹落實社會穩定、長治久安總目標要求,進一步加強伊吾縣便民警務站建設,充實基層維穩力量。根據《關于印發新疆公安便民警務站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新公傳發﹝2017﹞62號)和《伊吾縣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伊政發〔2016〕17號)等文件精神,經伊吾縣委、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編制外輔警20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限民族,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具有經國家、?。ㄊ?、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
3、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體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駝背、無直系精神病史、無重聽、無色盲;
4、身高:男:身高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女:身高155厘米以上(含155厘米);
5、在職協警有下列條件的,從年齡、學歷上適當放寬:
是退伍軍人或授過“優秀協警”稱號的,年齡放寬至38周歲(含)以下、學歷放寬至中專及以上;從事協警滿七年(含)以上,年齡放寬至40周歲(含)以下,學歷放寬至中專及以上;協警報名參加考試,總成績根據協警工齡實行加分政策,工齡1年加1分;
6、男女比例:男性17人,女性3人;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在職在編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2、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錄為輔警: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少年管教的,或受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或受過黨紀處分的;
(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和有涉危危害國家安全和暴恐犯罪的;
(5)留大胡須、戴面紗、蒙面罩袍和有極端宗教思想的。
(6)曾因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政策規定不能招錄為工作人員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開招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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